京下月實施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禁擅放生
文章日期:2020年5月5日

【明報專訊】《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》將於6月1日實施。《條例》明確規定北京市全域常年禁獵,對特殊目的獵捕要嚴格審批。同時,《條例》對放生做出了細致規定,對於擅自放生的,將罰款最高1萬元(人民幣,下同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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