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天琦刑期不變 官:理念非減刑理由 盧建民黃家駒申上訴同被駁回
文章日期:2020年4月30日

【明報專訊】2016年農曆年初二凌晨旺角大衝突,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暴動和襲警罪成,被判囚6年,他早前獲准就刑期上訴,同案被告黃家駒則就刑期申上訴許可、盧建民就定罪和刑期申上訴許可。上訴庭昨駁回全部人的上訴及上訴許可,表明市民守法屬法治不可或缺的元素,形容梁天琦干犯的暴動罪極其嚴重,即使「他本意為保護本土文化」,亦不能構成減刑理由,而且他當日參與的暴動和作出的暴力行為,亦與其理念不成比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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