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協覆核:警動武阻採訪等同違法 警方:不能單憑記者身分享刑責豁免
文章日期:2020年4月18日

【明報專訊】香港記者協會早前就警方未能配合、甚至妨礙傳媒採訪,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,案件昨在高院聆訊。警務處長和律政司長一方表示,新聞自由與其他基本權利同樣有限制,記者面對刑責時,不會單憑記者身分而享有豁免權。法官聽畢雙方陳辭,押後書面裁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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