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聯辦稱兩辦不受22條所限 轟「反對派」抗疫基金投票取態 泛民斥「自行釋法」干涉投票
文章日期:2020年4月18日

【明報專訊】國務院港澳辦和中聯辦(兩辦)本周一發炮,針對主持立法會內會主席選舉的公民黨郭榮鏗後,中聯辦昨再發聲明,評論伸延至財委會運作,在財會仍未表決政府抗疫基金時,指控「反對派」聲言反對撥款,形容「忍無可忍」;又說反對派要為行為「埋單」。基本法第22條指明,「中央部門」不應干預香港內務,中聯辦反駁,兩辦不是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的「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」,故有權就立法會事務等發聲及行使監督權。民主派形容,中聯辦就22條「自行釋法」,一國兩制被撕破,並斥中聯辦干涉議員在財會投票,是政治威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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