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傭遭解僱滯港 靠家鄉寄錢接濟
文章日期:2020年4月11日

【明報專訊】政府早前宣布,因應疫情,容許7月底前約滿的外傭以訪客身分申請延長在港逗留一個月。有外傭近月因放假日外出,被僱主指摘「有病毒」而遭解僱或扣糧,案件已交勞資審裁處,惟勞裁處一直因疫情而關閉,案件審結前,外傭無法開展新工作,變相失業滯留在港,其間外傭需自行支付住宿及膳食費用。有協助外傭的機構批評,港府未有顧及延長逗留期間滯港外傭的經濟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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