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聆訊停至4月13日
文章日期:2020年3月29日

【明報專訊】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個案不斷增加,司法機構早前宣布原定於上周一(23日)恢復正常運作的法院和審裁處,延期至4月4日,昨日因應公共衛生考慮,再度宣布法院聆訊繼續停擺至4月13日;但由周一(30日)開始,由星期一至五,每日都有3間裁判法院辦公,假日聆訊安排將適用公眾假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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