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部門促懲6類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」行為
文章日期:2020年3月17日

【明報專訊】最高法院、最高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和海關總署日前聯合發文,要求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,對六類「妨害國境衛生檢疫」行為,包括拒絕健康申報、衛生檢疫等,將被定罪處3年以下監禁或者拘役,並處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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