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罪不認錯 青年雨傘篤警判罰款
文章日期:2020年2月16日

【明報專訊】去年7月14日沙田反修例示威,19歲青年涉在沙田中心附近街道以雨傘「篤」向警長胸口,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。沙田裁判法院裁判官昨日判刑時引述背景報告稱,被告認為當日所為是正確的,但願意承擔後果,即使重來一次仍會照做;裁判官稱雖然被告沒有悔意,但犯案情節輕微,「監禁留番畀嚴重案件」,判他罰款2000元。被告進入羈留室前向公眾席舉手示意,在席人士以掌聲回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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