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評:貫徹按機制辦事原則 盡早公布監警會報告
文章日期:2020年1月18日

【明報社評】監警會聽取法律顧問意見後,延遲發表審視警方反修例風暴執法情况的報告,直至一宗涉及監警會調查權力的司法覆核有裁決後,再作決定,外界關注報告會否胎死腹中。本港監警制度存在先天缺陷,監警會獨立性和法定權力不足,影響了公信力,今次爭議再次突顯監警會面對的公信力困局。監警會「等埋」司法覆核裁決,雖說是尊重法治和法庭權威,然而法庭並沒有頒下禁制令,禁止監警會公開報告。既然政府強調要按機制辦事,由監警會審視警方執法情况,便應設法讓報告早日公諸於世。倘若報告可能長期束諸高閣,政府更有必要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,徹查反修例風暴真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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