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大埔太和邨周日發生兩宗涉及單車的致命交通意外,其中一名15歲少年在邨內行人路騎踏單車時撞倒中年婦人,婦人延至周一不治。有大律師及資深交通警員表示,現時單車撞斃途人,僅可以「鹵莽騎踏單車」或「不小心騎踏單車」提控,首犯罰款2000元。死者丈夫昨向本報表示刑罰過輕,希望當局修例加重罰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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