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法典草案研離婚冷靜期 為期30天 網民熱議稱「結婚才需要」
文章日期:2019年12月26日

【明報專訊】民法典草案正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,其中婚姻家庭草案提出設立離婚冷靜期引發熱議。草案規定,在婚姻雙方登記申請離婚之日起30天內,任何一方不想離婚的,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。不過有委員稱,並非所有登記離婚都是源於衝動,應當設立甄別機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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