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砸輕鐵站 家長賠14萬 兩中學生判入更生中心
文章日期:2019年12月4日

【明報專訊】兩名分別17歲和15歲男生毁壞3個輕鐵站設施,早前承認3項刑事毁壞罪,昨被判入更生中心。裁判官判刑稱,即使抱有高尚理念亦不應犯法,下令兩人各向港鐵賠償14萬元維修費。15歲少年的母親在庭外表示會自行承擔賠償,希望坊間支援基金「留畀更有需要嘅人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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