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澳台居民 明年起可參加內地社保
文章日期:2019年12月3日

【明報專訊】國家醫保局最新公布《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(大陸)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》,明確規定明年1月1日起,在內地就業、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,將擁有社保卡,與內地居民一樣,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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