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柱銘批概念錯誤
文章日期:2019年11月20日

【明報專訊】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稱,特區法律是否符合《基本法》,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判斷和決定。前基本法草委、資深大律師李柱銘(圖)昨批評臧的說法對香港法制有很大衝擊,強調基本法賦予本港法庭權力審判香港法律有否違憲,過去亦處理過多宗涉違憲案件。另一前草委、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,香港法庭在審案時可解釋基本法,但現時問題不是香港法庭可否處理違憲,而是「人大說該法律無問題,但你(香港法庭)說有」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