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工委:僅人大可裁港法律違憲 李國能:倘指港法院無權 情况堪憂
文章日期:2019年11月20日

【明報專訊】高等法院前日裁定政府引用《緊急法》訂立《蒙禁面法》違反《基本法》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(法工委)發言人臧鐵偉昨高調批評高院判決不符基本法,並說「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,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,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」。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回覆稱,若上述說法是指本港法庭不能審議法律是否違反基本法,情况「令人驚訝及擔憂(surprising and alarming)」,強調自1997年後本港法庭已有此權力。大律師公會亦稱,法工委的說法違反香港獨立司法權,破壞高度自治,「法律上是錯誤的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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