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深圳市住建局日前發布普通住宅單位認定標準的文件。文件顯示,從11月11日深圳市對普通住宅的認定標準不再參考價格,而是規定地積比率在1.0以上、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(約1550平方呎)以下的房子均列為普通住宅,滿兩年可免徵增值稅,並可享受營業稅、契稅等稅收優惠政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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