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蘇淑賢:香港需要宏觀的兒童政策
文章日期:2019年11月6日

【明報文章】最近幾個月,不同機構均公布與保護兒童有關的文件,一浪接一浪。先有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屬下的「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」發布諮詢文件建議新增「沒有保護罪」;其後有「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」公布第四份報告,列出53項建議;最近申訴專員公署公布《「有關辨識和通報懷疑虐待兒童個案的機制」主動調查報告》,建議修訂有關指引及探討強制呈報的可行性。此外,社會福利署亦正修訂《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》(《程序指引》)。更多人及機構為保護兒童而努力,當然可喜。問題在於這種四處開花、走向零碎化的情况,是否就能發揮最大的效果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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