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炮訂明「針對暴力衝擊」 民權觀察批警違反
文章日期:2019年10月22日

【明報專訊】保安局今年5月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警方使用水炮車的原則,其中訂明「使用噴水裝置時,只會針對暴力衝擊行為,而非個別示威人士」。警方及香港警務督察協會均認為前日水炮車射清真寺沒違指引,但被水柱射中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認為警方行動屬無差別攻擊,沒有衝擊的人也被射,將循法律層面追究。民權觀察批評警方蓄意攻擊和平的人,涉違反武力使用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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