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管會將修例免起底 刊憲時不展示候選人住址
文章日期:2019年10月13日

【明報專訊】政府會在本月30日刊憲,公布區議會選舉合資格候選人的資料,有參選人擔心住址被公開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昨在電台節目上稱,原本要待下年立法會選舉才可修例處理,但明白因應社會情况有關注,選舉管理委員會將修改相關規例,將刊憲時公布的候選人主要「住址」改為「地址」,而該地址可以是辦公地址、通訊地址或郵箱,將透過「先訂立、後審議」的方式落實,預期本月30日刊憲時公布的是候選人的姓名和「地址」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