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校延14年未設法團校董會 香港真光:因津私校址共用待釐清
文章日期:2019年10月8日

【明報專訊】教育局2005年起規定資助學校必須成立法團校董會(IMC),納入教師、家長、校友等代表,確保學校管治具透明度和問責性。不過,據教育局回覆,目前仍有7校未成立IMC,當局未有披露名單,僅稱會與相關學校保持緊密聯絡。位於大坑道的香港真光中學是其中一校,校方解釋因與私立的小學、幼稚園用同一校址,需解決3校地方劃分問題,而目前設校董會,運作與資校IMC類同。不過,有校友不滿校方未有公開披露校董會名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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