送兒童院女生 電筒被警當雷射筆 律師促改指控警未覆 誤福利報告調查
文章日期:2019年9月28日
【明報專訊】8月29日深水埗警署外反修例示威,警方以「非法集結」等罪名拘捕3名13及15歲中學生,並首次向法庭申請保護令,致令他們被判入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暫住。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少年庭再訊,裁判官參考報告及各人背景,認為現階段毋須向3人頒保護令,將他們交由家人看管。代表律師庭上透露,警方於首次提堂時,錯誤向當時的裁判官指控15歲女生被捕時藏有「雷射筆」及戴着「豬嘴」,其後確認實為細電筒及戴普通口罩,但去信警方要求更改指控未獲回覆,令福利報告在錯誤資訊下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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