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梓楠:法律非無理束縛教育發展的工具
文章日期:2019年9月19日

【明報文章】有建制團體指出,學校如果任由中學生罷課會負上法律責任。筆者樂見教育法律議題終於獲得重視,不過認為其法律觀點欠全面,欠缺前線教師的視角,更無視國際兒童人權趨勢,故撰文回應,履行《香港教育專業守則》對專業的義務:「應不斷促進公眾對專業的認識,以維持崇高的專業形象及有效的公共關係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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