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12首人被控暴動 21歲救生員准保釋
文章日期:2019年9月14日

【明報專訊】6.12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示威5人因暴動被捕,衝突後3個月首次有人被起訴,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。一名救生員被控一項暴動罪及兩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名,暫毋須答辯,獲准保釋至10月11日侯訊,其間禁足立法會大樓及附近範圍,及須守宵禁令。控罪書上罕有沒有披露警員姓名,只列出警員編號,警方案件主管稱,裁判官和辯方都無質疑,「慣例唔係永遠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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