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情人51萬 馮永業瀆職判囚9月 官:明知婚外情必會傷害患病女兒
文章日期:2019年9月13日

【明報專訊】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,於2004年購買豪宅時收受「賭王」姨仔陳婉玉51萬元「甜頭」付臨時訂金,其後擅用職權優待陳轄下航空公司,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。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判刑,法官表示馮永業位處高職,其失當行為嚴重打擊巿民對公務員制度信心;另外馮永業必然知道,他與陳婉玉戀情曝光後其患病女兒必會受到傷害,亦會失去自由不能照顧女兒,馮永業須為自己的決定承擔後果,終判他入獄9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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