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巴士趕記者 警:罪案現場不宜採訪
文章日期:2019年9月5日

【明報專訊】示威者前晚在多區「快閃」,警察在九龍灣截查一輛巴士,並以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品拘捕33人。警察在巴士上要求記者離開並退至10米外。警方昨解釋,巴士為罪案現場,記者有可能干預證物故不適合採訪。記協認為警方做法損害公眾知情權。有法律界憂示威現場亦被界定為罪案現場,罪案現場是否一定不可有記者採訪值得斟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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