證物激光筆示範威力 警否認妨司法 未經鑑證稱「高能量」 律師:公眾觀感差
文章日期:2019年8月8日

【明報專訊】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前晚在深水埗購買10支激光筆,被指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,警方拘捕理據被質疑。警方常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不評論個別案件,惟昨日罕有高調用屬案中證物的「雷射槍」示範近距離照射的效果,並在未經鑑證下將其定性為「高能量」。對於在法庭審訊前公開評論及示範證物會否影響公平審訊,警方稱做法是衡量了公眾知情權,事前無徵詢律政司意見。有法律界人士相信法官會基於證據作判決,但批評警方做法予公眾觀感不理想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