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狀:7‧28「告住先」或為免潛逃 江樂士:必屬「暴動」 料警已展示強力證據
文章日期:2019年8月2日

【明報專訊】7.28衝突案前日提堂,44人共被控3項暴動罪,控方初步指控各被告置身於群眾中並參與暴動。根據本報取得3年前旺角大衝突案首次提訊的資料,當年控方初步指控文件已顯示被告在暴動罪的「具體角色」如擲石頭。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認為,7.28衝突在法律上毫無爭議地屬「暴動」,案件唯一問題是確認疑犯在案中實際角色,相信警方已向控方展示證據。但有大律師指出,控方今次採取「告住先」的做法,或是為免有人潛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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