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河北男子李×於24年前在海南參與一宗搶劫殺人案,去年4月方在老家被捕,當時他已是當地一名鄉鎮幹部。海南海口市中級法院昨天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,裁定李故意殺人罪、搶劫罪成,處以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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