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0年星航空難 家屬興訟獲賠逾億
文章日期:2019年7月13日

【明報專訊】全球的國際航班大部分受1999年通過、2003年生效的《蒙特利爾公約》規範。公約規定,如發生空難導致死亡,每名乘客的家屬可獲航空公司最少賠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(IMF)的11.31萬個「特別提款權」(SDR)單位。SDR按一籃子貨幣匯價計算價值,例如在美國,每名乘客大約可獲最少17萬美元(約132.6萬港元)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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