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夫稱女友誣告強姦 阻照顧女兒
文章日期:2019年7月12日

【明報專訊】已婚36歲女子在餐廳工作期間與男同事相戀,疑於去年2月遭對方禁錮和兩度強姦,男同事否認兩項強姦和一項非法禁錮罪,案件在高院審訊。被告昨自辯稱,案發前兩天二人為錢和女兒爭執,事主取走他的銀包。案發當日他取回銀包,承認其間曾掌摑事主及與她性交,其後事主告知他將報警,控告他傷人和強姦,令他無法照顧女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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