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濼生:以法達義和違法達義 不能忘記守義
文章日期:2019年7月10日

【明報文章】陳奕謙在《明報》觀點版撰文(註),援引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「法律至上」的說法,指「法律至上」應理解為「法律凌駕政府和任何權力」而非「法律凌駕所有理念和原則」,我非常認同。法律絕對不能凌駕公義;守義達義才是法治的精神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