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警前委員:獨立委會職權更廣
文章日期:2019年7月9日

【明報專訊】針對警方涉過度使用武力的投訴應由現行監警會處理,還是透過特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,成為社會討論焦點。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形容,獨立委員會的職權較監警會廣,監警會只能處理《警察通例》有關事宜以及相關投訴,例如警隊就遊行示威的安排是否理想,但獨立委員會有法定權力傳召證人作供,可調查範圍也更廣,例如6.12衝突是誰人下命令採取行動,或誰人將當日示威定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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