盧文端:解讀中央對林鄭停修例的「支持、尊重、理解」
文章日期:2019年6月21日

【明報文章】林鄭月娥特首宣布暫緩修訂《逃犯條例》之後,不斷有人問:是否得到中央同意?林鄭在關於中央態度的回答中有「理解、尊重、支持」6個字。港澳辦和中聯辦所發布的談話中,也是這6個字,不過將「支持」放在最前面,即「支持、尊重和理解」。中央的表述,顯然更加強調「支持」。事實上,從林鄭特首開始提出修例,到最新宣布停止修例,中央一直都保持這個態度。中央將「支持」放在6字之首,包含了對林鄭特首領導香港的堅定支持,當然也是對「林鄭下台」口號的一種回應。在筆者看來,中央對香港停止修例的態度,不僅是對林鄭特首的「支持、尊重和理解」,更是對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「支持、尊重和理解」。只有全面理解中央的態度,才能看到「支持、尊重和理解」背後的深層含義,切莫將中央的包容大度視為「軟弱可欺」,以致誤判香港大局。難怪中聯辦主任王志民說,「支持、尊重和理解」6個字「字字千金」,值得認真體會和解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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