筆陣:3次錯失時機 林鄭自毁政治生命 /文:蔡子強
文章日期:2019年6月19日

【明報文章】化解政治危機,當事人往往只有一次機會,你沒有好好掌握這one-shot,結果就可能是兵敗如山倒。但好一個林鄭月娥,在8天之內,她曾經有3次機會疏導好修訂《逃犯條例》這場風波,但最終卻全都錯過,其政治判斷和能力之不濟,令人吃驚。第一次機會,是6.9百萬人上街之後,但當大家遊行完身水身汗返家,還未緩過一口氣時,她卻急不及待宣布繼續二讀,甚至比當年董建華說「早晨」,更要「辣㷫」人,結果就觸發了6.12包圍立法會的流血衝突;第二次機會,則是6.15記者會,這本來是萬眾期待,大家「擔定櫈仔」「睇電視」,她亦該做足準備蓄勢待發、化解危機的一次記者會,結果卻換來噓聲四起,觸發翌日上街人數倍增;第三次機會,是在6.16香港史上最多人數上街之後,她卻發表了一篇被喻為「政治BB班」水平的「致歉」聲明,成了大家的笑柄。至此,林鄭的管治威信,蕩然無存。沒有好好把握那one-shot,猶豫不決,錯過時機,而讓反對運動的momentum滾雪球般滾大,那麼,你要「找數」時,就只會需要付出更大代價,那粒子彈,也就是所要付出的妥協和讓步,也只會愈來愈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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