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進圖﹕官員問責 獨立調查
文章日期:2019年6月18日

【明報文章】百萬人上街遊行,特區政府叫停修訂《逃犯條例》,但沒有撤回法案,沒有官員問責辭職,沒有檢討警方6月12日的暴力執法,仍然把當日和平集會的市民定性為「暴徒」,繼續以「暴動」罪搜捕檢控示威者,事情不可能就此平息,特區不可能恢復有效管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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