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體委會減法定人數覆核駁回
文章日期:2019年6月13日

【明報專訊】立法會前年通過由建制派提出的《議事規則》修訂,其中一項修訂把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35減至20。「長洲覆核王」郭卓堅及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提出司法覆核,指出有關修訂違反《基本法》第75條,高院昨頒下判辭,裁定第75條應用於立法會大會,不規限全體委員會,遂駁回兩人的覆核申請,並下令兩人須向立法會主席支付訟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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