腦瘤未完全切除 需電療30次 佔中案陳淑莊囚8月緩刑兩年
文章日期:2019年6月11日

【明報專訊】佔中9人案被告之一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,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、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罪罪成,因急需做手術切除腦瘤而押後至昨日判刑。辯方披露陳的最新病况,其腦瘤雖屬良性,但部分腫瘤接近腦幹,未能完全切除,需在未來3個月接受30次放射治療,防止腦瘤復發。區院法官陳仲衡判刑時表示,不肯定即時監禁會否對陳淑莊的健康構成不良影響,基於公義原則(interest of justice),她應獲准未來數月自行選擇醫療團隊接受電療及讓家人照顧,決定判處陳淑莊監禁8個月、緩刑兩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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