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評:放生更多逃犯 何苦還去修例
文章日期:2019年5月31日

【明報社評】政府公布修訂《逃犯條例》新建議,針對罪行刑期提高移交門檻,以及提出引渡方必須是當地中央機構。政府接納建制派和商界意見,作出這次決定,也許有助修例草案在立法會通過,惟未足以回應社會最大關切和疑慮,加強人權保障措施實際效用難言。政府再三強調,修例是要堵塞法律漏洞,以免香港成為「逃犯天堂」,然而新方案縮小移交安排範圍至「最嚴重罪行」,實際是放生更多逃犯,不僅背離初衷,甚至令更多違法者將香港視為「逃犯天堂」。政府倉卒修例,但求盡快通過,可能留下更多後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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