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1.6億購兩物業 鄭若驊無申報 一單位避稅千萬 鄭稱無實際利益毋須報
文章日期:2019年5月30日

【明報專訊】律政司長鄭若驊去年7月申報利益,除自己擁有的4個單位,亦有申報丈夫潘樂陶擁有的屯門獨立屋;不過本報查冊發現,潘樂陶去年10月及12月共斥資逾1.6億元新購入兩個位於半山的豪宅,鄭若驊並無向行政會議及政府更新申報。其中位於羅便臣道的複式單位,潘樂陶疑以公司轉讓方式購入,潘於交易後任公司唯一董事,估計因而「避稅」至少逾千萬元;該公司由離岸公司持有,公眾無法得知股東身分。鄭若驊昨晚回覆,她在相關物業沒有實際利益,毋須申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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