鼠屍敲詐海底撈 京男囚3年
文章日期:2019年5月23日

【明報專訊】北京豐台法院近日以敲詐勒索罪,判處敲詐內地連鎖火鍋店「海底撈」500萬元人民幣的郭姓男子監禁3年,並處罰3萬元人民幣。起訴書指控,2018年11月13日,在豐台區馬家堡海底撈的郭姓男顧客聲稱吃出老鼠幼崽,並向餐廳索要500萬元賠償。雙方交涉未果,餐廳報警。經警方調查及調取監控影片顯示,郭將事先準備好的老鼠放在火鍋內,並以此向餐廳勒索巨款。在庭審時,被告當庭認罪悔罪,其表示案發當時頭腦發熱,隨口說的「要500萬元」,而實際上他只是想吃霸王火鍋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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