難民獲3年居留權 合資格可申定居
文章日期:2019年5月23日

【明報專訊】黃台仰在《金融時報》訪問稱德國當局並未就批出難民申請給出特別理由,根據德國聯邦移民及難民局官網,就申請結果會發出書面原因,並交予申請人或其法律代表。德國聯邦移民及難民局昨回覆本報查詢表示,一般而言,當局決定批出庇護與否,是按面試、詳盡檢查申請者的文件及證據而決定,每個申請人都有機會解釋其尋求庇護的原因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