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卓堅覆核修例 稱港法院無權審外交
文章日期:2019年5月21日

【明報專訊】長洲居民郭卓堅昨就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提出司法覆核,稱根據《基本法》,香港法院無權審理外交事務,而外交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,所以政府提出逃犯移交前由香港法院把關,實屬欺騙,更牴觸基本法,要求法院頒令該法案違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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