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會減開會法定人數覆核 辯方:主席有權改
文章日期:2019年5月9日

【明報專訊】立法會前年通過由建制派提出的《議事規則》修訂,其中一項修訂把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35減至20。「長洲覆核王」郭卓堅及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提出司法覆核,指出有關修訂違反《基本法》第75條。案件昨日於高等法院開審。梁國雄一方指出,立法會大會與委員會處理同樣的議程,第75條起草時考慮到兩者應有相同的法定人數,故有關修訂屬於違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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