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靈:設跨區域機構 協調港深發展
文章日期:2019年5月7日

【明報文章】香港、深圳兩地毗鄰,各自在人口、經濟規模方面相若,亦是大灣區下體制差別最大的兩個城市。如何整合兩地在大灣區內協同發展,非常重要。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的成立,從中央層面對大灣區發展做了協調和規劃。然而大灣區城市間的協調,止步於在中央的大框架下各自建立協調單位,而對於城市間橫向的發展利益和制度融合,並無進一步安排。作者認為,作為大灣區發展的兩大核心城市,港深兩地可先於其他城市做進一步的協調和交融,例如可通過簽訂協議,共同建立跨區域的公營機構,統籌兩地發展,以避免核心城市之間的龍頭之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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