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民放蛇捉30 Uber司機 1人認罪
文章日期:2019年5月7日

【明報專訊】再有30名Uber司機被指充當「白牌車」載客取酬,遭巿民舉報,被控「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」罪名,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,其中1人認罪,押後本月20日判刑,以取閱其社會服務令報告。裁判官形容事件由「龐大集團」背後操縱,提出判監的可能,惟辯方表示事件有「灰色地帶」,高院仍在處理同類案件的上訴,希望法庭理解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