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障者落口供 須錄影監護人在場
文章日期:2019年5月1日

【明報專訊】患中度智障的五旬女子,以手挖六旬胞姊的眼睛,事後涉嫌傷人被捕,令人關注智障者錄取口供時的權益。根據警方處理「涉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相關案件」時的程序,如要向智障者錄取口供,應盡量安排親人、監護人或其他負責照顧或看守該智障者的「合適成人」在場。

這是明報教育網-訂戶專區,進入本區前,請先登入系統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