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界:倘計金額 判刑屬過重
文章日期:2019年4月30日

【明報專訊】對於港男陳同佳處理女死者潘嘉穎3萬元財物,被判囚29個月,多名法律界人士認為,以其罪行涉及的金額,判刑明顯過重,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則認為判刑合適,而且被告10月便會刑滿出獄,很難說判刑過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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