筆陣:九子何罪?罪在天真 /文:羅永生
文章日期:2019年4月26日

【明報文章】「佔中九子案」的審訊有了裁決並且頒下判刑,按陳仲衡法官的判決,發起「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」倡議的「佔中三子」的刑期最重,同判16個月監禁,當中只有朱耀明一人可以獲得緩刑。戴耀廷、陳健民兩人,偕邵家臻、黃浩銘等均需即時入獄。相對照之下,其餘入罪的被告,除身體出現特殊情况的陳淑莊還未有判刑之外,均得以社會服務令或緩刑的原因,自由地步出法庭。就如港大法律系首席講師張達明所講,刑罰在各人之間的輕重差距頗大,比例懸殊,難以讓人理解準則何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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