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肇鴻:把握丁權案判決 改革丁屋政策
文章日期:2019年4月17日

【明報文章】極富爭議的丁屋司法覆核案上周一宣判,法庭認為原居民在政府土地上申建或換地建丁屋,不屬《基本法》第40條保障,但在私人地上申建丁屋則屬傳統權益。這個「半輸半贏」局面,明顯未能「滿足」任何一方,爭議在短時間內都不會解決。是次判決遺下不少疑問,如法官選擇縮窄案件至分析丁屋政策的3種申請方法,是否能追溯至1898年或更早前的安排,而不處理丁屋政策是否歧視女性及非原居民、違反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》等指控,亦沒有處理「丁權」在現代社會是否已不合時宜,及政策遭廣泛濫用的問題。然而這個「唔湯唔水」的判決背後,隱藏着對政策未來走向的重要啟示,若政府能把握機會改革丁屋政策,或有望解決這個困擾社會已久的燙手山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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