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禁代理私自發放建議投標價 須發展商書面同意 議員:應列明底價
文章日期:2019年4月13日

【明報專訊】新盤招標成風繼續引起社會迴響,為防止資訊混亂影響買家入標價,運輸及房屋局首次公布,地產代理監管局要求地產代理,未取得發展商書面同意前,不得發放相關招標物業、包括建議投標價(即俗稱意向價)的推廣資料。不過,有立法會議員指,新盤要出價單發售才是正道,而發展商即使標售亦應列明物業底價,以增加透明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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